金寨徽银村镇银行关于开展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现结合我行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利率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调整规则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利率贷款
LPR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LPR加点幅度低于-30BP的,不予调整。
(二)固定利率
借款人须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利率调整至LPR-30BP。利率定价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四、调整及生效时间
(一)出于客户便利原则,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对于符合调整规则的LPR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统计进行批量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利率水平计算,无需客户申请。
(二)本行将通过营业网点、热线电话等渠道提供利率调整结果查询服务。
五、温馨提示
(一)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其他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未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为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请您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消息,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
金寨徽银村镇银行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