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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徽银村镇银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9
来源: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
2020〕12号)(以下简称“《函证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对
本
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受理方式
支持邮寄和现场两种纸质函证受理方式。
二、受理要求
1.
本
行客户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
等审计单位
可向
本
行申请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2.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函证通知》、《操作指引》相关要求,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3.银行询证函应加盖被
审计单位银行
预留印鉴
,
多联次的应加盖骑缝章
(
公章
)
。对已销户等无法加盖预留印鉴的情况,为防范客户信息泄露风险,会计师事务所
等审计单位
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来函提供被审计单位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具体情况说明。
4.银行询证函
抬头称谓处填写
“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规范化简称“金寨徽银村镇银行”)。
三
、受理
部门
1
.
本行银行询证函的受理部门为财务会计部
。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汇金财富商厦金寨徽银村镇银行财务会计部
0
564-7350062
2.
本
行将按
“银行询证函”要求的回函方式寄送或交付回函
,纸质回函统一加盖财务会计部章。
3.如
审计单位
自取,需提供
经办
人身份证
、
工作证、介绍信
等
,同时需配合
本
行办理交接手续。
四、回函时限
1.
本行
回函时效为
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内
。
2.对
不符合
受理要求
且自本
行联系
审计单位
起
3个工作日内未补充相关材料的来函,
本
行将
拒绝回函
。
五、收费标准
本行询证函业务免费。
六、服务与投诉电话
函证相关业务问题请致电
0564-7350062
。投诉建议请致电0564-7353257。
金寨徽银村镇银行
2022年9月29日
附件: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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