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促进广大客户合理安排和使用账户资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行现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公示。
如贵账户在公示清理范围,请于2021年12月21日前到开户网点办理激活或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我行将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转入久悬未取款专户管理。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可联系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金寨徽银村镇银行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