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身份证件过期暂停非柜面交易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行将从2018年5月26日起,对客户身份证件有效期不完整、已过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暂停账户非柜面交易。暂停非柜面交易后,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我行任一网点办理信息更新后账户即可正常使用。
温馨提示:非柜面交易,包括自助设备交易、个人网银、POS、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各营业网点联系方式
总行营业部:0564-7165333
南溪支行:0564-7288011
古碑支行:0564-7288116
青山支行:0564-2700585
梅山支行:0564-2700581
红军大道支行:0564-7359277
特此公告。